职工劳动竞赛是社会主义条件下发挥职工积极性和首创精神的群众性社会实践活动,始于30年代苏区的公营企业,至今已有70余年的历史,它在提高劳动生产率,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而积极的作用,因此,长期以来,特别是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期一直成为工会的“热”项工作。
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阶段后,职工劳动竞赛虽然也在开展并发挥作用,但总体上逐渐由“热”变“冷”。
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企业全厂性职工劳动竞赛每年都要举办两、三次,产业、地方甚至全省、全国性职工劳动竞赛每过两三年也要举办一次。进入九十年代后的十余年中,这类比赛很少组织。从最近的调查看,企业近几年劳动竞赛的规模、次数更是明显缩减。一些企业的职工反映每年劳动竞赛的频率平均不到1次,有的企业因生产困难甚至三年来连1次竞赛也没有搞过。
职工劳动竞赛之所以逐渐由“热”变“冷”,从调查分析看,“四个缺乏”是主要原因。
一是缺乏资金支持。过去,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企业应从企业奖励基金或企业基金中列支占企业标准工资总额百分之一的劳动竞赛基金。随着经济体制改制的深入,企业自主权扩大,过去的很多红头文件企业不再执行,一些国有企业处于生产困难、亏损甚至停产、破产状态,企业的资金有限,只能“集中使用”,根本没有多余的资金专门用于职工劳动竞赛。调查的4家国有企业都属这种情况。另据了解,目前在地方,政府财政也没有职工劳动竞赛奖励基金此类的科目。
二是缺乏激励机制。由于企业资金不足,重视不够,在劳动竞赛时对优秀、先进职工的奖励力度很小。从目前调查和掌握的情况看,绝大多数企业实行的是岗位工资和计件工资,开展劳动竞赛时被评为企业“技术能手、技术标兵、技术状元”的奖励金额一般分别是50元、100元、150元左右,只有个别效益较好的企业奖励金额在300-800元左右,竞赛奖励多是一次性的,不与技术职称、工资挂钩,有的甚至只发一个荣誉证。
三是缺乏新的形式和内容。从调查看,当前企业职工劳动竞赛从形式到内容都过于传统和过时,主要有两种竞赛模式:一种是任务型。这种竞赛多是在“两头”开展即年头和年尾,主要是为了确保按时完成合同或生产任务。一种是庆祝型。就是在厂庆、五一、七一、国庆等重大节日来临之际开展迎节日劳动竞赛。可以说,目前企业开展的劳动竞赛百分之八十以上是这两种类型,竞赛的胜负多以完成数量的多少来确定,实质上都属于数量型竞赛。这种劳动竞赛只能给职工增加超负荷的劳动强度,加上当前许多企业都实行了层层承包经营,承包者为追求最大利润几乎已经使职工的劳动定额和劳动强度达到了极限,再搞这种数量型竞赛不仅意义不大而且也不利于职工群众的身心发展。对不少面临市场困难的企业来说,长年合同任务不足,数量型竞赛更无开展之必要。总之,随着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落实,传统型劳动竞赛的弊端也逐渐显露。
四是缺乏明确的组织者。
职工劳动竞赛作为群众性活动,以往多是在企业党组织统一协调领导下由企业党政工团共同参与开展,经费也由企业行政拨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党组织的作用日趋淡化,甚至不再参与经济生产活动,这就使得这一活动失去了明确的组织者和计划性。现有文件法规并未明确谁是企业职工劳动竞赛的组织者和实施者,不论在企业还是地方,工会只是把职工劳动竞赛作为自身群众经济工作的内容来抓促,显得“犹抱琵琶半遮面”,偶尔组织一次,费用也多是从本来就很少的工会经费中列支。加上,从九十年代以来,工会工作重点逐渐向维权转移,因此,各级工会对组织职工劳动竞赛也存在着许多的无奈和隐言。
“四个缺乏”反映出现阶段职工劳动竞赛面临“三低”窘境:企业经营者重视程度降低,职工参与热情降低,工会主动积极性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