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产业(局)工会,市直属基层工会:
2003年,全市各级工会组织积极动员和带领广大职工,深入广泛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有力地推动了我市的经济建设和企业的改革发展,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和优秀职工。为了激励先进,进一步调动职工群众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中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加快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做出更大贡献。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工程”领导小组决定,评选表彰奖励市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先进单位30 个,“创新示范岗”50个,“创新能手”50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评选条件
1、市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单位的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有计划、有安排、有培训、有制度、有激励措施,并且有专人负责;
(2)发动职工积极参加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参赛率高,达到90%以上;
(3)结合企业发展要求和行业岗位特点,经常不断地开展劳动竞赛、技术练兵、合理化建议等活动,效果明显;
(4)年内无重大伤亡、火灾事故发生。
2、市“创新示范岗”评选条件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民主管理和科学管理,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节能降耗,提高产品质量,出色完成各项生产经营任务,人人争做“四有”职工,并具备以下条件:
(1)积极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的各种形式的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年内至少有一项产生5万元以上经济效益或显著社会效益的经济技术创新成果;
(2)有计划、有内容、有目标地组织全体成员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全员技术操作水平居全市同行业先进水平;
(3)积极组织学习各种新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职工整体素质显著提高,至少有一名工人技师或同等技术职称人员;
(4)年内无伤亡事故和无质量事故。
3、市“创新能手”评选条件
努力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湛的业务技术水平,积极参加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并具备下列条件:
(1)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实施后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掌握1—2种专业技术、操作技能或绝技绝活,并积极传授;
(3)创新效果显著,年创新成果在2项以上,其中一项成果年创经济效益达10万元以上或有显著社会效益,在创新活动中发挥了骨干、带头作用;
(4)爱岗敬业,全面完成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年内无违法违纪和设备、人身伤害事故;
(5)创新能手,应以一线职工为主,企事业单位领导一般不参加评选。
二、表彰奖励
各级工会要层层组织开展评选经济技术“创新示范岗”和“创新能手”活动,对活动中成绩突出者,按照《石家庄市劳动竞赛暂行办法》和《河北省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奖励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和奖励标准给予表彰奖励,切实保护、调动和发挥好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
三、几点要求
1、各级工会要在层层选拔的基础上,择优选定经济技术创新示范岗1个和创新能手1名,并填申报表,主要事迹需附有1500字详细材料,于2004年2月20日前报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
2、各级工会要大力宣传经济技术创新示范岗和创新能手的先进事迹,并及时反馈信息。
3、经济技术创新工作先进单位需填报石家庄市经济技术创新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并附1500字的事迹材料。
附:石家庄市经济技术创新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石家庄市“创新示范岗” 申报表。
石家庄市“创新能手”申报表。
石家庄市总工会
200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