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刘建国和市总工会副主席范玉霄出席会议并分阶段主持了会议
2006年12月1日,市“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评审委员会召开第二次评审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家协会、省会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市国有资产监管委员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中小企业管理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等单位共14名评审委员到会。
会议审核拟定了2006年拟命名的市级“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审议了2005年评选表彰的市级“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复核报告,并研究确定了推荐参评省AA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名单。经审议,评审委员会认为,2005年命名表彰的“劳动关系和谐单位”中36家单位各项工作达到标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决定继续保留其石家庄市“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称号,1家单位因改制停工停产,不再保留其石家庄市“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称号;2006年申报单位中有53家单位达到石家庄市“劳动关系和谐单位”标准,拟予以命名表彰。以上单位经公示无疑义后报请市“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批准。

图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刘建国和市总工会副主席范玉霄出席会议并分阶段主持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