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石家庄市总工会与市审计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计监督的通知》,明确提出建立联合审计工作机制,将工会经费计拨情况纳入各级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范围,以进一步强化对工会经费的审计监督。
文件规定:1、石家庄市审计局及各县(市)区审计局开展的各类审计项目,应将被审计单位工会经费计拨情况纳入审计监督范围,凡存在漏欠工会经费问题的,应及时向同级工会进行通报,并在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中予以揭露,督促被审计单位限期将欠拨、欠解的工会经费补缴到指定的银行账户。2、每年7-9月份,市总工会与市审计局重点对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计拨情况实施审计监督,凡被审计单位存在漏欠工会经费的,由石家庄市总工会、石家庄市审计局联合发出催缴通知书,共同督促被审计单位限期将欠拨、欠解经费补缴到指定的银行账户。3、被审计单位不执行审计决定、不按期补缴工会经费的,经两次催缴无效的,工会可以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冀高法发[2005]142号文件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直接提起诉讼。被审计单位存在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移交纪检和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石家庄市总工会和市审计局自2004年起,已经连续三年联合开展了工会经费计拨专项审计工作,共审计全市1000多家企事业单位,促进经费增收415万元。 (市总经审办)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总工会主席臧胜业同志对此作出批示:“石家庄市总工会与审计部门建立联合审计机制的做法很好,能收到一举多得的效果。石家庄市要进一步总结完善,其他地方要学习参照。”